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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沪深300、上证50、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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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2-17 08:28:5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各结算会员:
  经研究决定,对沪深300、上证50、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:
  自2017年2月17日(星期五)结算时起,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,由目前合约价值的40%调整为20%;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,由目前合约价值的40%调整为30%。沪深300、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合约价值的20%。
  特此通知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7年2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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